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学,保障人员顺利出行,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的通告》有关要求,沂南将启用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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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健康通行卡的条件
在沂南县境内居住、连续 14天以上没有发热、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可申请办理健康通行卡。具有以下情形的,暂不予办理:
1、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或出院后观察未满 14 天的;
2、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
3、离开本省行政区返回后未满 14 天的;
4、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 14 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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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范围与期限
本省各地各单位对持卡人员一律予以通行,且不再实施隔离观察,离鲁人员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健康通行卡自办理之日起5天内有效,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本健康通行卡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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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1、由本人填写《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附件1),交所在村居(社区)干部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审核签字,申报表可到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http://wsjkw.shandong.gov.cn/)或到村居(社区)、乡镇(街道、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2、申报人员持审核签字后的《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城区申报人员到所在9个社区居委会(附件3),加盖村居(社区)公章后生效,发放《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