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效,经对辖区内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及其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发现沂南县晟泉货运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号:临371321200079)、沂南县鑫星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号:临371321206044)、沂南县弘睿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号:临371321206050)户下无有效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现对以上3家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给予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所属单位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交回原发证运管机构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沂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