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20号)文件精神,经初审、复核,我县共有9家企业37人符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应拨付3.7万元。按照人社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14号),现将受理审核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0年4月14日至4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反映。
电话:0539-3222480/3221171。
附件:1、2020年沂南县第一批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信息表
2、2020年沂南县第一批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吸纳就业人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