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0年3月份有依汶镇葛庄村扶贫车间、岸堤镇玉泉庄村扶贫车间、孙祖镇芦山村扶贫车间、湖头镇东张家哨村扶贫车间4家扶贫车间符合条件享受补助,根据《关于印发疫情期间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员就业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17号)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0年5月8日至5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反映。
电话:0539-3222480
附件:2020年3月份扶贫车间就业补助发放情况
沂南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