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1.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内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负总责,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防控工作,提供相关防控专项经费和物资保障,调配本乡镇各项资源,督导检查各项防控工作任务落实。
2.在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卫生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村委会负责本行政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
3.在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报告、病例诊治、防病知识宣教等工作,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现场专业防控措施。
4.其他相关部门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单位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做好本乡镇新型冠状病毒相关防控工作。市场监管所做好鲜活市场监督管理,有效控制活禽、活鱼宰杀等行为;畜牧兽医站做好动物养殖场所消毒和疫情防控监测报告,并及时与卫生部门沟通;派出所做好社会面舆情管控工作,对散步谣言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二、防控措施
1.疫情的监测和报告: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按照要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样病例后,立即向卫生院报告。卫生院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医生会诊,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的,立即向党委政府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病例救治: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和确诊轻症病例应收治到乡镇卫生院集中诊治,并及时采集疑似病例标本,送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样重症病例,易引起严重并发症的高危病例,以及治疗期间发现的病情加重病例应及时将其转送至上级定点医院治疗。
3.密切接触者管理:对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医学观察,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做好医学随访和体温测量。镇政府、村委会提供密切接触者家庭基本生活保障。
4.在党委政府及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和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以及负责卫生防疫工作的人员积极参加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
5.卫生院指导本乡镇内中小学、托幼机构、养老院和幸福院等单位加强疫情监测和晨午检工作,对其他集体单位加强疫情监测,必要时组织晨午检工作。
6.镇政府或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当地群众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有人传人特点,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其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要统一思想认识,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科学对待、科学防控。
(二)抓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特点和危害,并熟练掌握各项防护措施,坚决杜绝疫情扩散。
(三)严格舆情控制。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散播非官方发布的相关信息,严禁随便评论相关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传谣。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高度,按照相关流程切实抓好各项防控工作和重点疫区人员摸排上报,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同时保持信息畅通,随时保持联系。对信息不畅通、不服从工作调遣和不按照要求、流程落实防控措施,导致防控工作被动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砖埠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砖埠镇委
砖埠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