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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资金分配公示信息
发布时间:2021-03-25    来源:环保局   点击数:

根据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建指〔2021〕28号)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科学、合理使用上级资金,将中央下达的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如下:

1、沂南县五福山项目区北沟河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2112.5万元,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张庄镇北沟河流域,河道全长2.5千米,主要建设拦截闸、河道清淤量、溢流坝、生态护坡、生态塘、湿地植物种植、地埋式污水处理一体化装置及配套污水管网等。主体工程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建成后由张庄镇政府负责管理运行。

2、沂南县大庄镇河阳河(下游河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1065万元,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07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大庄镇河阳河下游河段,河道清淤长度约2.7千米,工程量约6.1万立方米,主要建设人工湿地、溢流坝、生态护坡、生态塘及种植湿地植物等。主体工程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建成后由大庄镇政府负责管理运行。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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