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省保险接续专班最新通知,对全县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社会保险集中补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至今未提出申请和已提出申请未缴费人员。
二、申请和缴费时限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缴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三、申请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2.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3.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养老保险本(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在异地(临沂市外)参保的,须提供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5.个人申请表;
6.个人申请办理表。
四、申请和缴费受理单位
沂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沿街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2653019
中共沂南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