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细则(试行)》(临人社字[2020]75号)的文件要求,由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组于2021年11月5日对山东志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组建职工培训中心工作进行现场评估。
通过对两家企业的申报材料、理论教学点和实训场地的综合评估,认定该两家企业具备组建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同意组建职工培训中心。
特此公示。公示期五天(自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止)。
公示电话:0539-3229136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