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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甘玉华在线访谈——加快解决民营企业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
发布时间:2020-01-03    来源:工信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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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的访谈嘉宾是县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甘玉华同志。甘局长,您好!

甘局长: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此次开展的解决民营企业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依据是什么?

甘局长:依据是“沂政字[2019]48号”《沂南县加快解决民营企业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

主持人:此次全县开展的“解决民营企业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中的“民营企业”指的是哪些企业?范围是什么?

甘局长:民营企业是指国有不控股企业,民营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经营性房地产不在办理范围之内。民营企业需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建成并投产运营,因手续不全等原因造成房屋产权遗留问题的民营实体经济企业。

主持人:民营企业如果想完善自己的房屋产权,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一是有土地证,有工商注册并正常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及安全等要求;二是有建筑物符合土地总规和城乡规划;三是土地、房屋权属无争议;四是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建筑物下面的土地在土地证内。

主持人:符合条件的企业如何申请办理?办理流程是什么?

甘局长:企业需向所属乡镇(街道、开发区)提出申请。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组织初审,对初审合格的企业以乡镇(街道、开发区)为单位将企业名单、连同企业相关材料和登记表报送县工信局组织复核;县工信局审核后分送动能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等相关单位;通过审核的企业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建筑物进行房屋一体测绘和安全鉴定;最后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将相关企业的证件、意见及材料收齐后统一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不动产权证。

主持人:企业有抵押贷款未到期的需要怎么办理?

甘局长:企业土地或房屋产权已经抵押贷款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实行三方会商,不动产登记中心和金融部门模拟审批、实现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与抵押权设立登记无缝对接和无还本续贷。如银行要求比较严格,需按银行相关要求落实。

主持人:此次解决民营企业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申请办理的有效期?

甘局长:解决民营企业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0日。按照分批办理的原则组织实施,优先办理规模以上企业亩产效益评价为A、B类且企业无抵押贷款、建设物未超出范围的企业。

主持人:民营企业在完善房屋产权问题时,是否需要补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甘局长:工业企业不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他企业按规定缴纳。

主持人:如果企业建设物超出土地证范围外,是不是就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甘局长:原则上是不能,但此次解决民营企业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将这个问题单独列出,企业可以先行申请,乡镇在初审时将超出范围的土地数量、位置等信息进行登记上报,经相关部门研究同意补齐土地指标后再启动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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