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庄乾德同志做客《政务访谈》。庄局长,欢迎您!
庄局长:主持人好!大家好!很高兴通过《政务访谈》这个平台和大家沟通交流。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发改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多年来关心帮助和理解支持发改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祝福。欢迎大家对我局的各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便于我们不断创新和改进工作,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发展服务。
一、主持人:物业服务收费是县城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话题,请问发改部门在这方面怎么管理,有什么措施?
庄局长:市政府出台了《临沂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临政发〔2018〕23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机动车停放费和其他服务收费。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在销售前,建设单位应拟定物业服务方案,选择物业服务等级,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报送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因服务成本变化需调整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将真实、完整的物业服务成本向业主公开,并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数过半数的主业书面同意。物业服务企业应在调整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之日起十日内向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我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格:
一星级0.25元/平方米/月(不带电梯普通住宅),0.65元/平方米/月(带电梯普通住宅);
二星级0.40元/平方米/月(不带电梯普通住宅),0.80元/平方米/月(带电梯普通住宅);
三星级0.55元/平方米/月(不带电梯普通住宅),1.00元/平方米/月(带电梯普通住宅);
四星级0.70元/平方米/月(不带电梯普通住宅),1.20元/平方米/月(带电梯普通住宅)
五星级0.90元/平方米/月(不带电梯普通住宅),1.50元/平方米/月(带电梯普通住宅)。
以上标准上下浮动幅度±20%,以上带电梯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格含电梯运行费用。
针对机动车停放费,《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机动车停放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县的指导价标准是25元/月,上浮20%,下浮不限。
车位未停放机动车的,免收停车服务费。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的,我县的指导价标准是200元/月,可上浮20%,下浮不限。其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确定。
对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应急处置、实施救助救护、市政工程抢修等执行公务期间的机动车,以及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维修、安装和物品配送等服务临时停放的机动车,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费。
《实施办法》建立物业服务收费信用管理体系。物业服务企业有超标准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低于服务等级提供服务等行为的,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并给予相应惩戒;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有恶意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等行为的,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纳入其个人诚信记录。
二、主持人:庄局长,供暖季到了,请您介绍一下我县供暖价格政策?
庄局长:根据沂价字〔2015〕25号,我县供热周期从11月20日至次年的3月10日,供暖天数为110天。收费标准按:居民用户按套内面积23元/平方米收取,其中向居民收取22元/平方米,县财政补贴1元/平方米;非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32元/平方米收取。
三、主持人:庄局长,前段时间,有传言我县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即将上调,引起居民关注,请您介绍一下当前居民天然气价格执行标准,近期是否上调居民用气价格?
庄局长:当前我县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实行阶梯气价,执行标准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气量分为三档:
第一档,每户每月20m³及以下部分,价格为2.20元/m³;
第二档,每户每月20m³—80m³(含80m³)部分,价格为2.60元/m³;
第三档,每户每月超出80m³部分,价格为3.10元/m³。
阶梯气量按年度为周期执行。
2、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价格为2.40元/m³。
3、对城乡低保、城市特困、农村五保等低收入用户,超出一档用气量以上的部分,按2.40元/m³执行。
4、前段时间,传言我县居民用气要涨价,引起广大居民的关注。我就有关情况简要说明一下。我县居民用天然气将继续执行现行价格政策,请大家不要轻信传言。临沂市发改委于2019年9月1日起,上调了临沂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但不包括所辖各县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在我县没有出台新的调整居民用气价格政策之前,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提高或变相提高居民天然气价格。
四、主持人:庄局长,转供电环节清理一直是民生关注的热点问题,请您介绍一下我县清理转供电加价有关情况。
庄局长:好的。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509号)等文件规定,就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有关事项作介绍如下:
(一)电量分档和电价标准
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电价不变,执行每度0.5469元(含税,下同);
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合表用户到户电价(即最终电价),按居民生活用电类别合表用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电价标准执行0.555元/千瓦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此基础上加收其它任何费用。
(二)转供电环节加价集中清理规范情况。
1、转供电价格。按“先购电、后用电”电费收取方式的,对工商业预购电价不超过0.8743元/度,对居民生活用电价每千瓦时不超过0.555元/度,对农业生产用电价不超过0.74元/度。
2、成立工作专班。2019年8月5日,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成立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专班;2020年4月10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转供电环节支持性价格政策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2020年4月24日县政府成立沂南县转供电环节支持性价格政策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3、深入开展转供电政策宣传。召开3次转供电环节加价提醒告诫会,组织9 大社区向沿街商户发放宣传材料9000余份,在沂南县物业工作群、沂南市场监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及时宣传转供电政策。印发转供电提醒告诫函279份,签订《承诺书》200余份。
4、建立转供电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走访50多个转供电主体,171个商业用电门店,建立了走访记录表,对发现问题集中进行反馈,并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5、督促转供电主体限期整改。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电公司对投诉举报较多的个别转供电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降低电价、完成退费工作。经过后期走访,约谈转供电主体将预购电价降到0.8743元/千瓦时,并且完成了退费工作。
6、加大对转供电主体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46人次,检查转供电主体118家,退款金额21724.22元。
7、认真开展5G转供电基站用电清理。我县新建、改造5G基站共计171个,已整改基站数量40个,尚未整改基站数量36个,平均降价0.2314元/千瓦时,平均降价幅度6.83%,每月减少通讯企业负担金额3.19万元。预计年均节省电费26.44万元。
五、主持人:庄局长,发改部门在规范医院、旅游景点等公益性、垄断性停车场收费方面有什么举措?
庄局长:为缓解医院院内车辆拥堵的状况,确保就医群众的停车需求。我局批复沂南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计中心执行阶梯递增收费标准。具体是: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 分钟的车辆按30分钟-2小时内(含2小时)每车收费1元,2-6小时(含6小时)每车收费2元,6-12小时(含12小时)每车收费5元,超过12 小时按1天计算,每天8元。
明确对就医的群众乘驾的机动车辆免费停车。(1)当日挂号费及诊查费报销凭证、门诊医药费用缴费报销凭证。仅挂号未缴费的,应当同时出示当次接诊医生填写诊疗记录的门诊病历。优诊人员在门诊开药的,凭《医疗保健证》及当次接诊医生填写诊疗记录的门诊病历;(2)一次缴费、分次连续治疗的患者(包括血液透析、高压氧治疗、连续静脉输液、放疗、化疗等),凭治疗单和相关诊疗科室出具的证明;(3)住院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凭住院押金票据享受免费停车。出院患者凭住院费用结算发票或出院记录等凭证;(4)残疾人驾驶的车辆须主动出示本人的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行驶证。
对全县所有的景区停车场,实行统一指导价格标准即:不高于10元/车.次,下浮不限。
景区停车场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等特种车辆免费。
六、主持人:庄局长,中小学收费问题一直是家长们关注的话题,县发改局在规范教育收费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请您介绍一下好吗?
庄局长:好的,近期省、市发改委下发通知,对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事项作了进一步明确。
一是明确严禁学校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课后看护、自行车看管以及军训期间发生的费用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
中小学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坚持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谋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的,须全额返还学生。
二是明确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项目。服务性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伙食费、校车服务费和补办证卡工本费。代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作业本费、学生装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高中课本费。
三是增加小学课后服务收费项目。为解决小学生课后托管难问题,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对申请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天不超过4元。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全部免费。
主持人:感谢庄局长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访谈,祝愿沂南发改事业再上新的台阶。
庄局长:感谢对沂南发改事业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