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网站:时序入冬,天气渐冷,即将进入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攻坚期,因为一氧化碳的无色、无味、无臭、无刺激性,它的产生并没有特殊的警示讯号,所以一般人常在无意中发生中毒而不自知。李局长,请您简要的介绍一下,我县是如何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
李成:好的。为切实做好冬季取暖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减少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我县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扎实做好冬季取暖安全管理和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通知》,我县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中旬,全面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一)突出抓好燃煤取暖安全管理,坚决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一是组织、发动村居干部、网格员,机关和社区工作人员对属地(单位)住户逐户开展燃煤取暖用户统计和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重点管理。二是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出租屋、临时住房等重点部位和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独居户以及外出务工节日返乡人员等重点人群燃煤取暖情况的巡(检)查,确保安全防范“不漏一户、不拉一人”。三是采取包保到户、责任到人的方法,督促燃煤取暖用户认真落实一氧化碳中毒物防、技防措施,切实消除取暖设施安全隐患。
(二)突出抓好供电供热供气安全管理,坚决防范民生保障领域安全事故发生。县住建、发改等职能部门组织燃气、热力、供电等企业,突出工程施工、管道输送、
设备运行、居民使用、应急处置等环节,全面分析研判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止民生保障领域设施设备、管道管线“带病”不安全运行。有关电、暖、气生产经营单位要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保持设备、器具、泵站、输送管道(线)等正常使用,坚决避免发生因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
(三)突出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冬季火灾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消防等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始终保持火灾防控高压态势,突出抓好危化品、鞋帽玩具、加油(气)站等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积极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烟花爆竹、森林防火、祭路祭祀等管理规定。要紧盯高层建筑、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及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消防安全检查抽查频次,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稳定。
县政府网站:加强管理固然重要,但归根结底,防范措施的具体执行到位还是要靠群众自身,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就至关重要了,李局长,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县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来保障群众的冬季取暖安全的,可以吗?
李成:好的。一是防范一氧化碳中毒集中入户宣传全覆盖。组织发动各种力量,广泛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组织高强度、多频次、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和提示警示,实现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和公共场所宣传标语、宣传海报悬挂张贴全覆盖。深入每村、每户、每个家庭,通过发放“明白纸”、入户一对一宣讲、“小手拉大手”、电视宣传、村级广播、抖音、快手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常识,增强防范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二是重点用户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全覆盖。民政、人社等部门,要对优抚对象和低保群体取暖户免费安装。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对常住取暖户根据情况,采取自购补贴、福利和多方出资等形式,推动常住居民取暖户安装;农业农村、旅游、市场监管、应急、公安等部门,采取下发通知、准入审批、安全检查等方式,本着“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对经营性质的取暖户推广安装。三是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组织村委会和社区力量,深入开展辖区内群众取暖情况调查摸底以及对辖区内宾馆、旅社、出租屋、废旧物品回收站、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居住区等场所的专项检查。教育部门负责对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宿舍、学生出租房、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民政部门负责对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特殊人群场所、住户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完成隐患治理。住建部门负责对建筑施工工地、民工宿舍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完成隐患治理。交通部门负责对各类公路在建项目工地、民工宿舍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完成隐患治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销售民用取暖炉的各类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检查。公安、农业农村、应急、卫健、文化旅游等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对行业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冬季取暖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县政府网站:当前,我县已全面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李局长,请您介绍下我县是如何做好防火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好吗?
李成:好的。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以《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公告》“森林防火五不准” “防火知识38问”为重点,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森林火灾危害和安全用火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一要强化宣传教育。开展森林防火进村入户宣传活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装不少于2辆宣传车到林区(景区)每天不少于3次巡回宣传,在乡村集贸市场、广场、景区等人群密集处和各森林防火检查站设立宣传点,统一发放“森林防火五不准”、“违法用火四个一律”、防火知识38问”、“森林防火明白纸”等宣传材料,增强防火意识。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活动。在森林防火乡镇的中小学校开展上森林防火主题班会课、致中小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举办森林防火征文比赛、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野外不玩火、不弄火,并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森林防火工作。二要严控野外火源。各乡镇(街道)、林场(园艺场、烈士陵园)、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单位要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重点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设防火隔离带。春节、春耕、清明等重点时间段和节点,在各国有林场、历山园艺场、公园、陵园等出入口设置和使用“防火码”,发挥防火宣传,作用,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三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每个卡口都有人,形成完整的交接班记录。各有关乡镇、部门、林场发挥好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地面巡护、高空瞭望等各种方式,确保森林火情第一时间发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一旦出现火情,做到第一时间高效处置。四要做好应急保障。各乡镇(街道)、林场(园艺场、烈士陵园)等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检修灭火装备,增添灭火机具,确保应急所需。对各类防火基础设施进行检修、维护,提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水平。新组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要严格管理,科学训练,尽快形成战斗力。
县政府网站:现阶段,烟花爆竹即将进入销售旺季,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和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成为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零售安全水平,消除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李局长,请您给我们简要一下我县采取了哪些措施,好吗?
李成:受疫情影响,烟花爆竹销量大约为正常年份的三分之一左右,大量烟花爆竹滞销,存量较大,给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带来更多不稳定的因素。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以及《沂南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十项制度的通知》要求,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和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领域的监管。
一、从严审查、提升连锁经营网点的安全质量。我县结合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实际,决定将今年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店的数量与去年维持一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新的标准要求,对原有的烟花爆竹零售店按照“科学、合理、安全、便民”的原则,进行逐一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零售店进行取缔或重新选址设立,审查合格后上报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合格的一律取消经营指标,不再递补。对符合条件的连锁经营点要建立安全监管台账,加强日常巡查,坚决杜绝超量储存及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等违法行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对设立的连锁经营网点,按照新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全面提升,并负责对日常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点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超量储存、超许可范围经营、店外经营、集贸市场连片经营行为,严禁一证多点,一证多用,一经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将经营点纳入惩戒“黑名单”管理,不得再次申请办理零售许可。
二、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确定运输路线和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推动、引导人民群众遵守县政府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发现及查实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案件,公安机关要围绕上游非法原料来源和下游销售渠道,深挖生产经营链条,从严从快查。应急局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实施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经营许可,从严查处未经许可经营和出租、出借、转让、一证多店等违法行为,要会同公安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落实流向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流向登记不全不能证明合法来源渠道的烟花爆竹,一律按非法烟花爆竹依法没收。交运局要强化对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客运安全监管,严禁旅客随身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市场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检验,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严肃查处经营不符合强制标准、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县联社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打非”责任。严格落实《沂南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十项制度》,依托三级包保责任制,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联动机制,定期分析、通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利用无人机、摩尔探测仪等科技手段,定期排查出租房、闲置院落、大棚、农产品储藏硐室、小作坊等场所,建立排查台账,对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和在公安机关有相关案底的人员,实行重点关注,逢查必到,紧盯人员动向。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加强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宣传力度,发放、张贴有奖宣传通告,录制烟花爆竹“打非”音频,村村播放,让广大人民群众眼有所见、耳有所闻,充分调度广大人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形成强大合力,始终保持“打非”行动的高压态势。县安委会办公室要根据《关于建立“村居上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安全生产打非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建立打非工作协同机制,统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的属地监管责任和各部门责任分工,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和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