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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税务局高启民在线访谈:减税降费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1-06-23    来源:税务局   点击数:

县税务局高启民在线访谈:减税降费在行动

县政府网站: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了沂南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高启民同志,欢迎您。

高启民:主持人好,大家好!很高兴通过《在线访谈》栏目和大家进行沟通交流。

县政府网站:高局长,你好。2021年在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有哪些新的优惠政策吗?

高启民: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县政府网站:是所有的个体工商户都可以享受年应纳税所得额减半的优惠吗?什么时候享受?

高启民: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这个政策。而且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县政府网站:疫情期间实施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是否延续呢?

高启民: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25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县政府网站:2021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此次起征点的调整在优惠政策享受流程方面有变化吗?

高启民:没有变化,都是自行判断、自行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即可。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2021年03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将此项政策以法规的形式予以公告。该文件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为方便纳税人办理免税业务,税务总局同时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将征管方面一些具体的问题予以明确。

县政府网站:小规模纳税人某个月偶然发生了一项不动产的转让业务,金额较大,比如100万元,但是其经常性经营业务销售额只有11万元,这种情况下,他还能享受这项免征政策吗?

高启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这个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现行规定申报缴税,经常经营性业务销售额只有11万元,不超过15万元,这11万元的销售额是允许享受免税政策的。

县政府网站:自然人出租不动产,某个月一次性收了一年的租金,比如说是100万,它是超过了15万的标准的,那他就不能享受这项免税政策了吗?

高启民:不是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这个自然人虽然一次性收了租金100万,但是这是一年的租金,平均到每个月是8.33万元,依然不超过15万元,还是可以享受这项政策的。

县政府网站:关于财产和行为税十税种实行合并申报,您觉得将会给纳税人带来哪些改变呢?

高启民: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最直观的改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优化办税流程,按照“一表申报、税源信息采集前置”的思路将10个税种申报统一到一个入口,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按照“一表申报、同征同管”的思路,将附加税费申报信息作为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是减轻办税负担,合并申报减少了表单数据量和数据项,而且新申报表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给纳税人带来极大便利;三是提高办税质效,合并申报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醒等功能,可有效避免漏报错报,而且通过整合各税种申报表实现了“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纳、一张凭证”。

县政府网站:在配合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上,咱税务局有哪些政策上的响应呢?

高启民:其实前面提到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也属于我们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另外,山东省财政厅还发布了关于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税[2021]6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即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比例,由原按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调减为0。

县政府网站:非常感谢高局长接受我们的采访,祝愿县税收工作再上新台阶。

高启民:谢谢主持人,感谢大家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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