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澳柯玛大道与卧龙山路交叉口已启用闯红灯类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该设备依法抓拍路口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违反禁令标志、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已于2026年7月10日进行公示。
机动车行经该路口,应当按照路面导向箭头、交通信号灯,在机动车道内有序通行,该路口禁止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等候、实施右转,不得压实线跨道、进入非机动车道等候放行。
如对违法抓拍记录存在异议,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沂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