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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czx/2023-0000010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 发布日期 2023-0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澳柯玛大道与开元路交汇处东150米;邮编:276300;电话:0539-3616276;电子邮箱:ynxjyjczx@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县检验检测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主动公开,编制了公开年报、公开指南,梳理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定了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并上传培训开展情况,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59条,包括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本部门公开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修订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二是开展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编制《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时限、方式等,做到分类科学、全面准确、标准规范;三是推进完善信息公开审核程序,由办公室牵头,分管领导审核,确保上传信息内容的规范、准确;四是在《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便于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公开,中心建立多种公开平台,其中主要形式为: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沂南首发”APP。信息公开平台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向群众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监察等各项工作,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网站日常更新维护;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召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议2次,股室负责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县检验检测中心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方式还不够多样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部署,抓好贯彻落实。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立足于中心检测职能,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稳步提高公开质量;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工作水平。通过召开业务培训会议,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努力优化有分析、有深度、有建议的高质量信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持续优化解读流程,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丰富解读形式,更多运用图解图表、视频音频等方式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定期更新中心工作动态。立足检验检测、计量检定的工作职责,结合中心学悟见创、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等活动,及时更新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根据相关要求,按时维护上传县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编制上传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文件。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2022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县检验检测中心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了工作机制和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公开程序,保证了公开质量。10月26日,县检测中心开展了实验室“政府开放日”暨预制菜“十大”品牌企业服务协议签约活动,我县预制菜“十大”品牌企业代表参加了活动。通过现场参观,增进了企业代表们对检测设备、能力及流程的了解。座谈会上县检测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王伟同志向企业介绍了“三免费”系列惠企措施,企业代表们畅谈了企业当前现状及发展瓶颈,给中心提升服务质量指明了方向。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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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附件【图解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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