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xj/2023-0000004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23-0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沂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沂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沂南县人民路34号;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1136;传真:0539-3221136;电子邮箱:ynxgx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沂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共计70条,主要涉及机构信息、相关职责、机构设置、领导信息、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等重要政务公开信息。其中,增设专题专栏“十个一批”,及时回应了社会热点关注问题,发布工业信息,让更多关心支持工业发展的网友及时了解最新动态。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方便公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依据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制度,将受理机构地址、咨询电话等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2022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期答复。2022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沂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等要素。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的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健全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保密审查程序,审核待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符合保密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通过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沂南首发”APP、“i沂南”微信公众平台、“沂南工信”微信公众平台以及省市主流外宣平台,发布工信领域政府信息,营造了良好的“工业强县”工作氛围。 (五)监督保障 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各业务科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内容方面,除了法定公开内容之外,涉及到工信主责主业的公开内容较少,尤其是展现我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特色的内容较少;形式方面,表达方式以文字为主,缺乏灵活性。此外,专业人员的工作能力需要继续提升,公开内容的规范化需要加强。 (二)改进情况 强化与业务科室对接,找寻工业工作中的亮点,加大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借鉴优秀政务公开案例的做法,结合工业工作实际,多方面创新公开方式,增加以图解、视频为主要形式的公开内容。综合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多种形式的公开业务培训,全方面提升技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工信领域工作特色,重点公开了“工业强县”工作的相关内容。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2022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强化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对于重点公开内容,做到两天内务必上传完成。二是突出公开重点,强化政务公开的宣传引导作用。三是主动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充分利用好每一次学习的机会,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稳步提升。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沂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附件【图解沂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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