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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lj1/2023-0000002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沂南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3-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南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沂南县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水利局联系(地址:沂南县人民路26号;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1970,电子邮箱:ynxsl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深入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围绕水利领域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全面、及时、规范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严格执行《条例》,认真落实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深化水利、水资源管理政务公开,围绕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安全生产、水行政执法、河湖监管、水库移民、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升等信息公开,依托县政府网站平台,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指南以及行政执法事后公示等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强化水利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河湖信息6条、执法公示22条、决策公开3条、疫情防控2条。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政务公开网站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及时接受、回复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沂南县水利局2022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等要素。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所有发布稿件均按照责任分工,经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发布,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发布的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泄密事件发生。加大对严重表述性错误、国家秘密以及个人敏感信息等内容的审查,根据县府办发布的错敏信息,及时做好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发挥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做好县政府网站栏目维护、更新,确保有序运作。充分利用沂南首发”APP、“i沂南”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水利领域政府信息,使各类水利信息能够及时、全面公之于众,打造阳光水利。

(五)监督保障

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根据领导和人员调整,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配备工作人员1名。同时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由办公室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学习《条例》、依申请公开典型范文案例,详细解读市、县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和政务公开要点,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2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内容审核把关、丰富栏目内容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个别专栏更新不够及时。个别专栏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全员参与政务公开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一些科室的工作人员总认为自己不是专职政务公开人员,主动性不强。三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拘泥于文字或者提问解读,缺少视频、图解、图标等形式进行解读。

(二)改进情况

一是全面、及时、有效更新专栏内容。对于部门协作的数据,提早下手,第一时间梳理数据,并公之于众。二是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全局人员主动公开的意识。三是丰富政府解读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时,尽量多选用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增加解读信息可读性、可视性、可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2022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丰富政务公开宣传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尽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一是推进政府公文集中统计公开情况。按照上级规章集中公开的要求,将本年度决策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统一上传至县政府网站,明确标题、正文、文号等,方便群众了解有关水利的政策信息。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探索创新解读方式,对于群众关注的政策,在做好文字解读的基础上,探索通过行风热线形式进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及时通过12345热线、邮箱、微博等渠道,密切关注水利工程农民工欠薪情等方面的舆情,及时做出回应,积极协调解决。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围绕基层水利建设、库区移民建设、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等领域,抓好信息公开;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四是优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情况。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拓宽公开渠道,本年度县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36条,政务客户端(i沂南)发布信息25条,政务信息全年采用44条,省水利厅发布信息7条,市水利局发布信息33条,光明日报客户端、大众网、在临沂、琅琊网等其它媒体发布信息15条。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2022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4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今年以来,为深入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沂南县水利局围绕水利领域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不断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务信息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水利。

一是注重机制完善,全面保障公开水平。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成员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科室、各站所安排1名专职人员为成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档脱节。

二是注重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推进阳光执法。依托沂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关于印发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郑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沂南县水利局扫黑除恶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加强事前执法公示,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以及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流程图以及行政检查计划等,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做到执法过程透明;加强事后公示,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统计年报等决定信息,实现执法结果公开,全面提高了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执法水平。

三是注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水利工作透明度。在县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专栏公开重点水利工程、水利安全生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升、河湖长工作、移民工程等年度重点水利工程信息,公开蒙河双堠水库工程、孙祖河治理等各项水利项目的工程进展、推进措施等,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及时通过沂南县政府网站公开工程推进情况,提高群众对政策及水利信息的知晓度。主动公开重大水利项目相关政策、工作部署,增强水利领域决策透明度。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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