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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fj1/2023-0000004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沂南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南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沂南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沂南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沂南县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保障机制。按照要求,县司法局主动公开了部门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基础信息,公开了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等行政权力运行内容,公开了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公示等重点领域信息。按季度定期公开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答复、归档机制,加强对答复内容、救济途径的审核,确保答复事实清楚、程序合法。2022年以来,县司法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编制《沂南县司法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从源头上解决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发挥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维护重大决策事项、机构职能等专栏。依托“法治沂南”微信公众号,发布司法领域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

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配备专门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1名。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适时组织相关科室与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及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等形式,全面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全面把握《条例》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则、内容和要求,从而切实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一是上传信息有时不够及时,数量较少。二是政策解读内容不够深入,形式较为单一。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先进,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重点围绕2023年我局重点工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做到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部署;着重解读好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主要内容、事实依据,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和贴近性;探索运用图片解读、视频解读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今年来,县司法局严格按照《2022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强化工作监督保障。其中,主动公开沂南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7件,部门工作会议48条,按季度定期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解读政策文件,主办人大建议1件。除此之外,按照要求主动公开了部门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信息、优化服务、行政执法公示等内容。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2022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0件,办理结果情况已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完善了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公开程序,保证了公开质量。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确保公开时效。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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