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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jj1/2023-0000004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3-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沂南县卫生健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沂南县银杏路4号;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1724;传真:0539-3221750;电子邮箱:ynxwjjly@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以来,沂南县卫生健康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主动公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1、发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2、发布医疗政策信息2项;医疗监督检查信息31项;医疗机构信息4项;公共卫生服务信息26项;医疗资源配置信息5项;健康科普信息16项;医疗价格信息2项;预防接种信息5项。3、发布“双随机·一公开”信息9项;事业单位招考信息10项。4、发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9项。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答复、归档办理机制。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期答复,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修订完善《沂南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等要素。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确保不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沂南县卫生健康局依托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平台,扎实做好医疗卫生、行政执法公示、机构职能等专栏保障工作。除在沂南县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外,县卫健局还积极通过“健康沂南”微信公众号、行风热线和12345热线等多种渠道发布信息,同时在单位设置公开查阅场所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在公开栏公示政府信息,为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的公开和维护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纳入卫健系统人员培训计划并邀请专家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69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对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沂南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进步和提升,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范要求,突出重点工作,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

    二是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增强局所属科室、单位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充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沂南县卫生健康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主动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医疗政策、医疗卫生信息;行政执法公示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

    2、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切实加强与群众的交流,解答有关生育、医疗、疫情防控等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参与,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2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按时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

    3、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配合县政府、疫情指挥部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4、创新解读方式,围绕单位高频政策咨询事项,探索通过问答式、图文、行风热线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5、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县卫健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分解指标,明确各项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2022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17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沂南县卫生健康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完成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目标,规范政务公开程序,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组织领导上,县卫健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推进、协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形式上,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5月份,县卫健局举办了“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医药卫生界别政协委员和部分群众通过交流座谈方式,交流我县卫生健康工作,搭建起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桥梁,促进了政务公开,加强了政民互动。下一步,沂南县卫健局将会继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政务公开,保质保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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