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zz/2023-0000002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大庄镇 | 发布日期 | 2023-0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大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沂南县大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沂南县大庄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大庄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沂南县大庄镇人民路9号;邮编:276305;电话:0539-3551001;传真:0539-3551001;电子邮箱:yndzdzb@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2年我镇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162条,主动公开内容包含机构职能、领导信息、人事、财政预决算、扶贫、教育、就业、保障等涉及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沂南县大庄镇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大庄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沂南县大庄镇2022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等要素。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发布台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规范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合规、及时准确、高效便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沂南县政府网站平台和大庄镇微信公众号“工业重镇 活力大庄”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在大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外部设置的政务公开栏内进行纸质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办理相关业务,推动政务公开再上新台阶。 (五)监督保障 大庄镇切实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配备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一年来,我镇始终及时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确定了1 名党政办工作人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主要领导为信息审核责任人,宣传办、组织办、纪委办等联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我镇开展镇村干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2次,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二是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相关领域人员的培养。加强人员培训与学习的力度,尤其是加强互联网公开工作的培训,探索全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机制。 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畅通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信息及时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2022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庄镇已完成2022年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涉及更新完善机构职能、决策公开、民生保障、精心解读相关政策,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等工作。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2022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大庄镇积极拓展公众参与模式,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日”等活动,加大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力度。通过张贴宣传栏、社区发放、网上平台推送等形式进行政务公开,让群众及时、准确的了解大庄镇的民生计划、重点工作、相关决策事项。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沂南县大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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