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1/2023-0000009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沂南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沂南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沂南县政务服务中心905室;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1434,电子邮箱:ynxcz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部门职责,制定相关公开制度,包括应公开内容和规定公开时间等,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涉及公开机构职能、政府集中采购信息、财政预决算、政府性基金目录、价格与减税降费、行政执法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示等板块栏目,内容上传及时详细,自觉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2022年度我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与去年持平,涉及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网址、土地补偿、财政补贴信息,已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沂南县财政局2022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等要素。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和有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的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健全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保密审查程序,审核待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符合保密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保障财政信息、政府集中采购、行政执法公示等专栏。同时,积极利用“i沂南”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能。 (五)监督保障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要求,主要领导亲自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工作高效进行。同时,加强政务公开负责人员的培训,2022年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次,培训业务人员60余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势有待扩展。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的沟通衔接,加强信息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政务公开的相关信息;二是加强信息联络员培训,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保证工作任务到位;三是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创新手段,主动公开,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二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债务相关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将减税降费政策汇编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做好政府采购标准目录和实施情况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2022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100%,已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用好新媒体助力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将减税降费政策汇编制作成二维码,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推送,增强政策获取的便捷性。二是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送货上门”。通过主动与各企业、中介机构沟通联系,及时传达最新政策,实现政策应享尽享。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沂南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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