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aj1/2023-0000002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3-0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沂南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县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发布沂南县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数据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南县振兴路18号;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1238;传真:0539-377553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沂南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发挥政务公开作用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沂南县公安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等,按照决策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等事项,并编制了沂南县公安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度,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公示、治安管理、户籍管理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沂南县公安局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印发了《沂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明确了内部责任分工、运行流转程序和沟通报备程序,制定了审核把关制度和办结归档标准。2022年,沂南县公安局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沂南县公安局2022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和公开时限。指挥中心机要秘书科全面负责县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所有需要在县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务信息,由机要秘书科进行保密审核后依次提交指挥中心主任、分管局领导、主要负责人审批,经层层审批合格后由机要秘书科提交县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在其他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务信息由宣传科全面负责,经保密审查,领导层层审批后对外发布。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沂南县公安局将县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渠道,及时更新维护县政府网站政务新闻通知通报、部门动态、治安管理、户籍管理、政策问答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行政执法公示、机构职能等栏目信息。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及时开通“沂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相关链接,及时更新信息,强化互动交流,共计发布警务公开、服务群众、舆论引导、形象展示等社会关注信息209篇。 (五)监督保障方面。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相关培训会议,通过网上网下多种形式加强政务公开方面的学习。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调整了沂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高兴先同志担任,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指挥中心机要秘书科2名民警具体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共组织开展政务公开集中培训4次,开展网上自主学习6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2年,县公安局按照县政府办公室总体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所提升,形成了浓厚的政务公开氛围,增进了警民之间的良性互动。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不够及时,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认真钻研政务公开业务,创新工作措施,拓展政务公开方式,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组织学习,学习政务公开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完善相关制度,拓展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不断探索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在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形式上下功夫,及时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优化整合,加强执法信息公示公开。加强政民互动,及时更新充实政策问答库,及时回应关切,及时解决诉求,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力度。三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及时更新县政府网站相关栏目信息,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联系,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政策性规定、便民服务项目和措施等,确保第一时间公开和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信息,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沂南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2022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决策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等事项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沂南县公安局共办理政协提案1条,已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五)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沂南县公安局充分利用“平安临沂”“平安沂南”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沂南县公安局相关警务工作,拉近警民距离,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让群众更直观的感受公安工作氛围,沂南县公安局多次在特巡警大队、孙祖战训基地、界湖派出所举办“警营开放日”,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警营日常,拉近警民距离。同时在县城人员聚集较多的广场、超市开展“110”宣传日、反恐怖宣传教育活动、防溺水宣传、禁毒宣传、扫黑除恶宣传、反诈宣传、“6.26”国际禁毒日宣传、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法治主题日”宣传等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在拉近警民关系的同时,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公安工作,更好的保护自身生命及财产安全。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沂南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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