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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jj1/2023-0000002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沂南县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23-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南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沂南县科学技术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沂南县振兴路东首政务服务中心7楼;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1225;电子邮箱:ynxkxjs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沂南县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切实发挥信息公开的监督约束作用。本年度县科技局信息公开48条,包括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监督审计问题整改、政策问答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明确受理、答复、归档等办理流程,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县科技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拟制文件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健全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保密审查程序审核待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符合保密要求。2022年县科技局未发生敏感信息和保密材料进行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沂南县科技局将县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科技动态、政策解读。结合“i沂南”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媒体发布政府信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载体,使政务公开形式更加多样化。

    (五)监督保障

    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配备具体负责人员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结合工作实际,2022年多次对各业务科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比较单一,以纯文本为主,缺乏创新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个别信息公开不规范,还需加大学习培训力度。

    (二)改进情况

    一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形式,着力在规范创新上下功夫,信息公开要以公众易于理解的形式呈现,如:文字、图表、声像或几种方式的结合,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培训会,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县科技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政策公开,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扎实做好政民互动,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又上新台阶。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2022年度,共办理政协提案1件,办复率100%,办理结果情况已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9月27日下午,开展了“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县财政、农业农村等县直部门业务负责同志及农业科技特派员等8名同志参加本次活动。参加活动人员,先后到县科技局资配科、农社科等5个行政科室及县科技服务中心所在区域,进行实地参观实地参观结束后,科技局主要负责人主持组织召开了“政府开放日”活动座谈会。县科技局党组全体成员及相关业务科长参加了座谈交流。县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国安同志结合全县科技创新工作情况,从本单位机构配置、人员情况、工作职能及制度规范和科技创新政策等方面,做了详细介绍。在座谈交流中,就全县科技创新发展存在问题及不足,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并就科技创新工作进行征求意见,收到加强科技政策宣传、强化农业科技等合理化意见建议,拉近了距离,提升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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