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cz/2023-0000005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苏村镇 | 发布日期 | 2023-0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苏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沂南县苏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苏村镇人民政府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方面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苏村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沂南县苏村镇驻地233国道与313省道交汇处北500米路西;邮编:276301;电话:0539-3851001;传真:0539-3851001;电子邮箱:sucunzhen@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我镇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根据《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乡镇会议、财政预决算,更新《沂南县苏村镇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布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应急管理、低保救助等信息。2022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3 条。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件在接收、流转、调查、答复等程序,明确相关科室单位工作职责,确保办理答复工作规范有序。202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沂南县苏村镇2022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等要素。按照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等文件规定,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发布公开属性。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在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做好登记整理,对不予公开和涉密信息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全年公开信息安全合规。2022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发挥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真维护县政府网站机构职能、政策文件等栏目。建立政府信息宣传角,存放各种政务公开工作的介绍、办事指南等小册子,供公众取阅。规范运营“沂河明珠 美丽苏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延伸我镇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苏村镇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至党政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配备工作人员,统一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镇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办公室三级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各部门有关科室和人员。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需要优化改进。全镇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虽然已经按照有关要求主动公开,但是公开的范围仍然较窄,公开信息的深度也不够,需要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不高。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但是有时工作人员仍然存在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等问题,也存在对于信息公开业务不熟练,重要性认识不足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相关的政策规定,针对政策规定的应主动公开的范围和事项严格落实,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件要深度挖掘,主动公开。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大人财物方面投入力度,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服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监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和参与人员的管理,切实保障培训质量,确保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年度,我镇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2022 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结合实际,统筹推进,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度未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五)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沂南县苏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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