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zj1/2023-0000016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沂南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由民政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县民政局办公室(永兴路11号),联系电话:0539-7379900,邮箱:ynxmzjbgs@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沂南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工作职能,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围绕社会普遍关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2022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200条,主要涉及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提案建议办理、政策文件和行政执法公示等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2022年,县民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主要涉及农村低保和婚姻登记等相关信息,已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沂南县民政局2022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等要素。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机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各科室、单位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填写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确保不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将县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保障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等专栏。建立“沂南民政”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民政领域信息。进一步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保障群众及时、准确了解各项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县民政局及时调整充实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及时。2022年,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着力提升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仍需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三是专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科室、单位公开责任人和责任制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调度督导,按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要求及时更新各类公开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2022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时维护上传县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确保公开质量;检查完善了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两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并及时上传相关公开信息,较好的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共承办政协提案3件,集中在养老服务、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全部提案办理均达到上会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县民政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公开程序,保证了公开质量,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确保公开时效。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沂南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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