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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jj/2023-0000003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3-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发布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南县振兴路东首政务服务中心1605办公室;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1520;传真:0539-5257520;电子邮箱:ynxzj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沂南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了公开范围,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等重要信息,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要抓手,重点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市政服务”等多个板块的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保障能力为追求,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局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60条,办结依申请公开5件。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不断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条,按时答复5条,较去年减少5条,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明确1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组建了较稳定的17人信息公开队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及时传达学习各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采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住建信息,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一是设立政务公开栏。住建局在局办公室外设立固定公开栏;二是通过“沂南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利用沂南县当地报刊、广播、电视、“沂南住建”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公开;四是利用各类普法宣传进行政策解读公开;五是利用各类宣传日或纪念日组织活动时,现场对外公开宣传县政府相关政策。

(五)监督保障

对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加强组织领导,提升认识高度。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层层把关,严格落实,密切配合工作,完善监督体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对接上级政务信息公开任务、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上传,确保沂南县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跟县委县政府步伐,及时完成信息更新及维护。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集中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强化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根据县政府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各业务科室的业务培训,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下列不足:一是公开样式过于单一,缺乏新颖创新;二是信息公开缺乏主动性,部分信息未能及时收集整理公开,需要相关部门提醒;三是相关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熟练,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积极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突出的先进模范,丰富自身公开样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单位重点工作来抓,学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开展优异的单位,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学习制度,取长补短,汲取精华,不断丰富公开形式,采取动漫、视频等更加生动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

2.结合自身业务领域,及时整理部门政府信息,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性。领导班子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着力提高单位信息公开意识,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协调各科室工作,第一时间整理相关资料,紧跟县政府信息公开步伐,杜绝相关部门多次提醒情况的发生。

3.加强相关业务人员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保障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完成。到上级部门公开网站学习,到经验丰富的兄弟部门学习,对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撰写、发布的人员进行培训,对公开的信息内容、格式和后期维护做好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5月20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县住建局高度重视,对照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一是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日常重要工作来抓,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二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审查机制,建立政务公开更新完善机制,拓展公开范围,突出住建特色,将涉及住建政务公开利用网站进行及时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审核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与上级政策、部署、规定相一致。加强监督保障等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防止发生失密泄密行为。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主动做好本单位起草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强化解读材料质量管理,创新解读方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四是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切实履行主管职责,严格执行国家部委已出台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以及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贯彻落实意见,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严肃处理,限期整改。五是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妥善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投诉举报。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2022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11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利用微信平台这一新载体,全面、重点、广泛地公开我局政务信息,特别是政务监督,继续扩大影响,增加覆盖范围,广泛提升县住建局的社会认知力和认可度。二是围绕提升质量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通过文字解读、图片解读、专家解读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三是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关注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舆情回应,正面引导舆论,通过网上调研、网络监测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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