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bj1/2023-0000435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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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联系(地址:沂南县朝阳路710号;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1502;ynxhjbh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我分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 我分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2023年以来,县生态环境分局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3件,分别为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委员第102178号“关于加强人群集中区域环保审查的建议提案”、第102197号“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提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提案”、第1102225号“关于对各乡镇村庄里汪塘的管理的提案”,主要涉及、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提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加强人群集中区域环保审查、黑臭水体治理方面的工作、空气质量状况、饮用水安全、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均已办结,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归档程序。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更新发布《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事项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从源头上解决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公示等栏目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政策宣传栏和发放宣传册等传统信息公开方式,公开生态环境领域信息260余条。2023年,开通了“沂南环境”政务微博,利用“沂南环境”微信公众号,“沂南环保”微信,微信公开信息500余件。 (五)监督保障 更新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1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每年召开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形成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办公室协调落实、各科室分工配合的工作格局。按照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开展培训3次,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信息公开规范性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信息公开力量较为薄弱,信息公开工作基本都由相关人员兼任,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完整。 二是加强公开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活动,认真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2023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强化工作监督保障。其中,主动公开部门信息260余条,开通了“沂南环境”政务微博、“沂南环保”微信,微信公开信息500余件。除此之外,按照要求主动公开了部门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公示等内容。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2023年度,共办理政协提案3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对生态环境分局起草的《关于公布2023年沂南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公布沂南县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个文件,使用主要负责人解读、简明问答、文字解读、图文解读、一图读懂等4种解读方式,让政策解读更加清晰直观。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沂南县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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