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yj/2024-00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沂南县澳柯玛大道109号;邮编:276300;电话:0539-3255411;电子邮箱:ynxny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保障机制,制定了《沂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及时、有效地公开部门信息提供了保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更新部门机构职能、内设科室、领导信息。围绕“三农”领域重点事项,发布“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公示、涉农补贴、财政预决算、权责清单、应急管理等信息。第一时间公开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公开部门办公会。对中央和省市下发的农业农村政策文件,开展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健全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办理程序,对在县政府网站及信函方式收到的依申请公开,按照局办公室提出初步拿出意见、相关业务科室起草、分管领导把关审核、县政府公开办再次把关、局主要领导审核签批的办理程序进行办理。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与去年持平,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更新《沂南县农业农村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对涉及农业农村部门的政策文件,按照发布程序和渠道,及时公开发布。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正式公开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进行预先审核,由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公开,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及时保障乡村振兴、涉农补贴、行政执法公示等专栏,准确发布重要政策、工作进展、技术指导等信息。利用“i沂南”、沂南首发、沂南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群众提供便利渠道。2023年,通过县政府网发布信息2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85条。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确定1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开展,并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2023年,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2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提升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及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我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各阶段工作抓得紧,要求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公开渠道单一,依赖于县政府网站公开;二是相关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知识不熟悉、不明白;三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新颖丰富,只局限在文字解读。 (二)改进情况 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在认真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群众对农业农村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二是组织业务培训。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务公开政策文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相关业务科室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是进一步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加强政策解读是推动政策落地、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创新解读形式,采取政策问答、在线访谈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除文字内容外,结合实际,更多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使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2023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全县城乡融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信息主动公开,深化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强化工作监督保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涉农政策、行政处罚、人大政协提案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内容,为社会公众主动、及时、准确、高效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21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探索运用多种平台进行信息公开,通过在线访谈、政府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对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进行解读,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农业农村工作。聚焦群众关注,推动“政务公开+技术指导”,把政务公开平台打造成推广农业技术、指导农业生产的新阵地。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各镇街,充分掌握农业生产动态,对症下药编写指导文件。今年以来,下发技术指导、项目公示等信息30余期,制定下发“病虫情报”19期,农业农村工作简报8期,通过在政府网站、公众号等多渠道,向公众公开技术指导和政策信息,公开部门联系电话,在接受群众监督中提升服务质量,回应群众关切。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沂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