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fj1/2024-0000002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沂南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司法局联系(地址:沂南县文化路16号;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1309;电子邮箱:yns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沂南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要求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阳光透明”的原则,扎实做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涉及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行政执法公示等方面。对本单位起草的政策文件,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解读要求,对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内容进行重点解读。同时,采用政策问答、图文解读、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提升解读可读性和可视化。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出具告知书全过程的制度机制,完善在线申请渠道,加强对答复内容、救济途径的审核,确保答复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努力让申请人满意。2023年以来,县司法局共收到1次依申请公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更新发布《沂南县司法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等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从源头上解决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法治沂南”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依托政策宣传栏和发放宣传册等传统信息公开方式,发布司法行政领域信息。按照保密审查程序,严格审查单位公文公开属性,依照程序公开政策文件。同时,对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失效、废止、被新文件取代的文件及时标注文件的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 更新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1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每年召开会议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形成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办公室协调落实、各科室分工配合的工作格局。通过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度。2023年,共开展相关培训3余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信息公开规范性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信息公开力量较为薄弱,信息公开工作基本都由相关人员兼任,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 二是加强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活动,认真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县司法局严格按照《2023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强化工作监督保障。其中,主动公开部门工作会议100余条,按季度定期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解读政策文件,主办政协建议4件。除此之外,按照要求主动公开了部门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信息、优化服务、行政执法公示等内容。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4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对县司法局起草的《关于公布2023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关于公布2023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2个文件,使用主要负责人解读、文字解读、图文解读、媒体解读、专家解读、音频解读等6种解读方式,让政策解读更加清晰直观。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沂南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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