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jj1/2024-0000002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沂南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沂南县振兴路东首政务服务中心七楼;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1225;电子邮箱:ynxkxjs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沂南县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切实发挥信息公开的监督约束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9条,包括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集中采购、政策问答等内容。依托“科技沂南”微信公众号,发布科技信息256条。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健全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办理程序,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按期、规范答复。2023年,县科技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与往年相比,增加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科技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审批登记、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发布平台,对县政府网站进行定期更新维护,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局最新工作情况。利用“科技沂南”微信公众号,发布科技工作动态256条,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提升科技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审查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人员负责。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培训计划,2023年共召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公开质量不高,县科技局工作人员较少,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为兼职,缺少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细致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充实工作人员力量,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将政务公开和科技创新工作相结合,根据工作要点,完善政务工作规划,确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县科技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2023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提升公开平台建管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培训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公开水平。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共办理政协提案3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6月28日,沂南县科技局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县内部分企业家代表和群众参加,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活动。活动中,通过组织代表们到办公区域参观、深入座谈交流,征求意见建议并认真研究吸收,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搭建政民联系沟通平台,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沂南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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