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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xylbzj/2024-0000003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沂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南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沂南县澳柯玛大道11号;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7009;电子邮箱:ynxyb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沂南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为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

坚持法定,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2023年,沂南县医疗保障局共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327条,其中,通过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通过“沂南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298条,涵盖县医保局机构设置、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及解读、医疗救助、医保目录、民生实事、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方面工作,做到了信息及时披露,政策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期待及时满足。

(二)依申请公开

注重规范,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始终坚持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不断拓宽受理渠道、依法规范答复意见。2023年,沂南县医疗保障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机制,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时更新《沂南县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优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严格信息审核把关,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公开渠道拓宽,丰富公开形式,突出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享受,医保基金执法、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等方面内容,及时更新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人员配备,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定期调度通报。通过各种会议传达学习政府公开工作政策和工作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工作。全年组织培训3次,参加培训人数超过50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发布时效性和主动性有差距。

二是公开形式单一,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

(二)改进情况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及时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分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督办台账,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定期调度督办推进落实情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文件的梳理、排查、清理力度,确保全面、准确;加大政策文件检索分类和政策解读力度,不断创新解读形式;修订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的公开时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沂南县医疗保障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沂南县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医保政策解读和回应、医保领域经办服务、医保政策改革等领域,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沂南县医疗保障局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0件,收到县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复率100%,分别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02104号提案,以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答复,并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及时公开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情况,以及新版医保目录,提高医疗保障工作的透明度和信任度,确保参保群众、家属和社会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经办机构的信任和了解。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形成打击医保基金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达到了宣传法规、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提高参保群众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能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政府开放日”等活动,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工作人员医保服务水平的同时,及时收集参保群众的意见建议。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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