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jz/2024-00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铜井镇 | 发布日期 | 2024-01-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铜井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沂南县铜井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铜井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不断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上级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报铜井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铜井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围绕“主动公开提质效、依申请公开促规范、基础保障强支撑、制度创新出经验”工作思路,举一反三抓问题整改,切实强化业务培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及时通过沂南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发布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镇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党政办为具体负责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我镇在政府信息平台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相关栏目进行了调整增加,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了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了政府信息日常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年度,我镇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分管负责人统一领导、党政办牵头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2023年度我镇未收到社会评议相关反馈。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评价中,加强对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2023年全年我镇未发生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尽管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标准和要求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2024年,我镇将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年度,我镇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沂政办字〔2023〕33号),文件要求,严卡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统筹推进,按时完成上级政务公开各项任务,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阵地建设,规范工作推进。为进一步扛牢公开、协商、督促的直接责任,在镇级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进网格”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沂南县铜井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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