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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aj1/2024-0000002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沂南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4-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南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沂南县振兴路18号;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1238;传真:0539-377553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沂南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县政府有关工作安排,以政务公开工作助推沂南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沂南县公安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70余条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建议提案办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公示、治安管理、户籍管理等信息。通过“平安沂南”微信公众号发布212篇信息,通过“平安沂南”视频号发布204篇信息,通过“平安临沂”微信公众号发布37篇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熟练掌握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业务流程,规范答复。2023年度,沂南县公安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沂南县公安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面加强政府网站信息管理,及时更新和发布相关栏目信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沂南县公安局以县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阵地,及时更新维护县政府网站治安管理、户籍管理、政策问答库、行政执法公示、机构职能等栏目信息。通过“平安沂南”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打击犯罪、巡逻防控等信息,进一步保障群众知情权,拉近警民距离。

(五)监督保障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沂南县公安局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责任分工。

2023年共组织开展政务公开集中培训6次,开展网上自主学习5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43

行政强制

44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对公开经验做法总结提炼较少。二是政务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部分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有时存在滞后情况。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向先进单位学习政务公开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等。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及时主动公开便民政策、普遍性规定及其他需要向社会普遍发布的信息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沂南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2023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及时更新维护县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按照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推进更高水平决策信息公开、推进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持续夯实五个方面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共办理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100%,已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沂南县公安局在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利用“平安临沂”“平安沂南”微信公 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沂南县公安局在服务群众、打击犯罪、 巡逻防控、执法办案等方面的警务工作信息,充分保障了人民 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拉近了警 民距离。2023年,沂南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了多次“警营开放日”, 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警营日常,拉近警民距离,同时在君悦广场、府前广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开展“110”宣传日、反恐怖宣传活动、防溺水宣传、禁毒宣传、扫黑除恶宣传、反诈宣传、“6.26”国际禁毒日宣传、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法治主题日”宣传等多种宣传活动,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公安工作,更 好的保护自身生命及财产安全。2023年,沂南县公安局还开展 了在线访谈活动,党委副书记、政委王洛生通过在线访谈线上 宣传反诈小知识,提醒群众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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