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tj/2024-0000019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沂南县振兴路号;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1546;电子邮箱:ynxgtzy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主动公开,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提高。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等规定,更新内设机构、下属机构等机构职能信息,发布事前公示和事后公开等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信息、沂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土地征收等信息主动公开。对本单位起草的《关于公布沂南县首批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通过文字解读、专家解读和简明问答等方式进行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增设工作人员1名,提高对依申请公开的响应速度,确保合法合规答复申请人。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其中邮寄申请15件,网上申请11件,与去年相比总量下降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等。规范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检索、利用等各个环节,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制定明确的保密审查标准和程序,明确审查的流程和要求,加强保密审查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保密意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县政府网站机构职能、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公示等专栏内容维护更新。在政务服务中心3楼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体验区,配置完善电子屏、查询机、公告栏等设施设备,为群众提交需求、办理业务和查阅信息提供便利。利用微信、广播、电视等新媒体推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持续优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线上办”,通过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沂南县站点进行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和申请。 (四)监督保障 一是根据人员调整情况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机构设置和具体职责;二是建立联络员协调机制,随时调度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三是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信息管理、法规法律意识、沟通技巧等方面内容;四是及时转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仍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二是部分政策解读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各科室、站、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一,特别是各自然资源管理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足。 (二)改进情况 一是每个季度末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对更新不及时的立即整改;二是组织开展问答式解读,不断尝试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进行专业解读,提升解读的深度和权威性;三是通过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强调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并将各科室和自然资源管理所政务公开工作成绩纳作为评先树优的一项重要指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深入推动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沂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客户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并向社会公开。 二是抓好政策高质量解读。对《关于公布沂南县首批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通过文字解读、专家解读和简明问答三种方式进行解读。严格解读程序,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深化解读内容,充分收集企业群众需求,针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持续深化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深入破解难点问题,进一步缓解土地征收领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压力,指导基层政府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细化公开已批准的土地征收项目信息。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提案3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开展不动产登记“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房产企业、金融企业以及群众代表,走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尤其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认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此次企业、群众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为企业、群众排忧解难,当好企业“服务员”,做好群众“贴心人”,优化不动产营商环境。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的灵活性,在传统的文字解读和专家解读的基础上,我单位创造性的增加了图文解读、动漫解读、媒体解读等解读形式,增加了信息公开的可见度和影响力,提高了公众对信息的理解和利用。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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