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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jj1/2024-0000004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沂南县朝阳路11号;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1406;电子邮箱:ynxaqscjdgl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推动应急管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财政预决算等领域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本单位起草的《沂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采用卡通动漫、音频视频、图片图表等形式进行了解读。7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防汛防台风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持续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从严从实落实依申请公开登记、督办调度、限时答复,确保办理程序规范、有序。全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梳理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目录,并做好动态调整。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每日主动进行自查纠错,每月进行全方位检查,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一是充分发挥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等专栏。利用“安全沂南”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信息。二是开展“安全宣传月”“森林防灭火宣传月”等活动,举办安全知识培训班、座谈会,发放各类安全知识宣传资料,营造全民懂法促安的良好氛围。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科室。强化政务公开培训,结合每周五“集中学习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培训课程,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深度不够。公开方式相对单一化、陈旧化,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等问题。二是公开意识不强。对公开信息要求把握不准,容易出现事后公开多于事前公开、多政绩公开等情况,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存在距离。

(二)改进情况

一是紧扣上级工作部署,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避免无序公开、随意公开、敷衍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的发生,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推动微信公众号与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同步,多样化信息展示形式,进一步加大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宣传力度。

三是强化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理解能力和专业素养,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持续做好应急管理系统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贯彻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政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推进政策规范化公开,开设应急科普、安全隐患曝光台等专题专栏,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抓好政策高质量解读,针对《沂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动漫、视频、图片、简要问答等形式的解读。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举报,也无其他责任追究的情形。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充分发挥“安全沂南”微信公众号作用,积极对接各工作线整理工作情况和工作亮点,积极转载各类法律法规政策和重要文件解读信息,同时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森林防火等应急科普工作,今年来共发布各类工作信息350篇。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介绍防汛抗旱、应急物资保障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推进政务信息的高效传播和实时共享,在全县上下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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