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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j1/2024-0000024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沂南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南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沂南县振兴路东首政务服务中心9楼;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1434;电子邮箱:ynxcz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加强制度建设,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宣传力度,保障公民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主动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财政工作,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2023年,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财政信息、政府性基金目录、政府采购、行政执法公示、建议提案办理、国资国企等领域信息。对本单位起草的政策性文件,采用文字解读、图文图表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明确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由办公室分办、业务科室承办、分管负责同志把关、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办公室具体答复的操作流程,依法依规、按时高效完成各类公开申请办理。2023年度局机关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比去年减少1件,已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更新发布《沂南县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渠道等。按照《沂南县财政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层层把关,审核待公开信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县政府网站,及时发布财政信息,保障财政预决算信息、直达资金情况、行政政法信息等专栏。积极对接宣传媒体,在“i沂南”等新媒体平台上发表财政最新动态。丰富公开渠道多样性,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依托社区双报到、普法进商铺等活动发放政策宣传页。

(五)监督保障

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员,督导各科室积极配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相关科室人员通过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和召开培训会议等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发布形式较为单一,发布内容多以文字表格为主,形式上还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灵活运用图表、图片等可视化元素展现公开内容,让政务公开通俗易懂、深入人心。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公开和解读力度,主动公开行政执法行动和相关执法结果,全面公开局机关基本信息、联系电话、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信息,方便群众企业联系咨询。二是深化财政资金等关键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及时发布地方债务限额、余额等表格。三是提升政策解读实效,在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后及时运用动漫、图解等形式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解读信息。四是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群众留言及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工作。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0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度,县财政局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送货上门”。通过主动与各企业、中介机构沟通联系,及时传达最新政策,实现政策应享尽享。通过“政府开放日”等活动,邀请国有企业及群众代表参与,面对面座谈交流,更加深入直观了解财政工作。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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