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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tjj1/2024-0000006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沂南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4-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南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统计局联系(地址:沂南县振兴路东首志华大厦A座9层;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883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沂南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统计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聚焦统计数据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果。

(一)主动公开

沂南县统计局依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各项法定信息,包括财政预算和决算、主要经济指标、政策文件、统计分析、统计公报、统计月报、部门会议等内容。更新机构名称、机构职能、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机构职能信息。运用文字、音频、访谈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同时,运用图表等直观方式定期对全县各项经济指标进行解读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沂南县统计局坚持围绕公众关注和需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统一规范答复,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的分析研究,定期汇总整理分析,为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提供参考依据。202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调整更新《沂南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沂南县统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职责。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将公开的统计数据是否涉密作为一项单独的审查内容,安排相关专业科室进行审查,确保统计数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沂南县统计局继续将县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及时更新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等专栏,对统计数据专栏每月定期进行更新。今年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局公共区域、车站、商场等地设立公开栏、展板,拓宽信息公开宣传面。每周更新“沂南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统计相关时政要闻、单位工作动态等信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

(五)监督保障

及时根据人事调整变动情况,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管领导抓主体,分管领导抓细则,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求干部职工认真撰写信息和分析等,向社会实时反馈县域经济发展和部门工作动态,主动接受民众的监督。局办公室、综合科具体负责工作落实,并定期向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现配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3名。

制定2023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对局领导班子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沂南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是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个别数据在公布时间上还不够及时,在公布的口径上还有待进一步细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扎实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创新公开形式和途径,争取多采取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及时更新单位职能、工作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依申请程序全流程图。对依申请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

二是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每月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工作人员3名,安排政务公开培训1次,切实提升了全局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办复率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质效,不断提升解读水平。积极拓展数据解读方式,通过文字、音频、图表、答记者问等多种方式积极解读统计数据和政策文件,同时注重文件解读语言通俗易懂,做到既严谨又活泼。

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增加公开渠道,特别是今年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集市、公园等地向居民群众发放宣讲材料,在商超、车站等广告屏投放选宣传视频,为经济普查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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