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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cz/2024-0000003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沂南县苏村镇 发布日期 2024-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苏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南县苏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苏村镇人民政府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方面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苏村镇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着力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惠民政策、低保救助、环境卫生等重点领域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让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惠民政策等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以制度约束机关,以程序规范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等,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程序标准和主要内容,明确了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认真维护县政府网站需要我镇负责更新的栏目。严格按照公开时限要求,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和政府公开平台更新维护。规范运营“沂河明珠美丽苏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延伸我镇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领导高度重视,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逐项分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建立考评机制。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日常督查与年度考察相结合,并将日常督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察中。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评议相结合,并将考评结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察。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对应公开而未公开,擅自公开保密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具体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不足,在其他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相比较存在一定的短板。二是重点领域,相关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单位信息公开标准目录的梳理,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年度,我镇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沂政办字〔2023〕33号),文件要求,严卡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统筹推进,按时完成上级政务公开各项任务,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阵地建设,规范工作推进。为进一步扛牢公开、协商、督促的直接责任,在镇级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进网格”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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