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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czx/2024-0000003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联系(地址:沂南县澳柯玛大道与开元路交汇处;邮编:276300;电话:0539-3616276;电子邮箱:ynxjyjc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检验检测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检验检测工作服务群众紧密结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目录、公开指南、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同时,通过市检测中心微信公众号、沂南首发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137条,发布业务动态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公开信息时效性、准确性。修改完善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将信息发布纳入绩效评价。完善审核制度,实行信息员自审、办公室主任审核及分管领导审核的“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上传信息内容的准确与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县政府网站、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微信公众号、“沂南首发”APP等多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线下通过单位公开栏发布信息,确保公开及时、全面。

(五)监督保障

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1名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网站日常更新与维护。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全年召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议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县检验检测中心信息公开的形式形式较为单一,仅限于文字及图片形式。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力度。制定培训计划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通过学习其他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优秀案例,寻找差距,弥补不足。

二是创新公开方式,丰富解读形式,通过制作数据图表、漫画、微视频、音频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县检测中心对照《2023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完善了《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政务公开制度》,定期更新中心工作动态。立足检验检测、计量检定的工作职责,及时更新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在窗口科室设置意见箱,方便办理业务的企业和群众进行意见反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时维护上传县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编制上传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文件。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中心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开程序和信息审核程序,保证了公开质量。10月13日,县检测中心以“提升计量服务水平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开展了“政府开放日”活动,我县部分企业代表参加了活动。通过现场参观让企业代表们更深入的了解了计量在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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