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slj1/2024-0000058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沂南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5-0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南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水利局联系(地址:沂南县澳柯玛大道58号;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1970;电子邮箱:ynxsl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沂南县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重点水利工作,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推动全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4年,聚焦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河湖长制、水旱灾害防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农村饮水等重点领域,通过政府网站发布行政执法公示信息22条,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河湖保护信息2条。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采用文字解读、媒体解读、图表解读等形式,对本单位起草的《沂南县违法违规取水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进行解读,通过通俗易懂的形式,便于公众理解。参加蒙河双堠水库工程进展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双堠水库工程进展情况,让公众及时了解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及移民安置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与2023年相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减少1件,全年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诉讼数量无变化。

我局始终坚持以严谨规范的态度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信件,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等,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依托县政府网站沂南县政策文件库专栏,集中发布部门文件。完善公开机制,建立信息公开日常管理机制,由局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各站所,强化信息公开,做好网站内容更新、维护等工作。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内容、流程等进行了更新完善,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有效、安全。对网站内容进行保障更新,定期开展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与网络安全事件引发负面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规范公开平台,优化网站版面和栏目,便于公众获取网站信息。畅通咨询渠道,及时回复网站“领导信箱”“公众参与”等专栏内容。丰富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形式,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平台建设方面,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县政府网站机构职能、行政执法、建议提案等专栏内容更新维护和管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在爱沂南、琅琊网等媒体发布信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

健全政务公开保障机制,根据人员调整,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策解读质量需要提升,个别文件解读存在简单照搬政策原文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工作需引起高度重视,尤其在形式上,多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视频、动漫等形式进行解读。二是提升解读质量。要把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摆在首位,聚焦政策文件中群众和企业关注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深度解读、延伸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助力政策落地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2024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工作,不断推进水利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一是深化政策解读。加强政策解读,对起草的《沂南县违法违规取水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采用文字解读、媒体解读、图表解读方式进行深入解读,让政策更加通俗易懂。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河湖长制开展、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扶持、农村供水、水土保持等工作,加强高质量信息公开。三是完善行政权力公开。及时发布行政执法等信息,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准确公开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5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巧打“政策牌”,让水利政策“点对点”公开。依托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将水利领域重大政策文件等进行公开。组织干部深入用水企业、用水户,开展点对点宣传,大力宣传水法、涉水法律法规。开展政策宣讲,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方式把水利领域重要政策、法规等传递到群众耳中、心中。

二是巧打“监督牌”,让水利工作“面对面”公开。通过政府开放日、行风热线等活动积极征求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问题诉求;对于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政策、水利项目,通过县政府网站及时进行公开,增强水利工作透明度。

三是巧打“服务牌”,让水利工作“零距离”公开。聚焦群众办事需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信件后,及时与申请人联系,详细了解申请人的诉求,根据诉求,迅速开展调研、协调,同时,根据调研情况及时答复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申请。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沂南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附件【沂南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下载Word】 【下载PDF】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