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s/2025-00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发布日期 | 2025-01-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沂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沂南县朝阳路中段路西;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1236;电子邮箱:ynxgxhzslhs@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沂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供销工作实际,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朝着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单位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发布我单位政府公开指南、机构职责、领导信息,发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方面信息,202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单位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控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出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日常做好网站内容维护更新。发挥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其他公开渠道灵活便捷的优势,依托“i沂南”微信公众号和“沂南首发”客户端,做好供销领域信息发布。 (五)监督保障 根据人员调整变动,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相关工作,各科室相互配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今年,我单位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1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依申请公开注意事项》,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务公开信息的规范性有待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信息管理,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性,结合单位实际业务工作,提高信息质量,进一步扩大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二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单位掌握并应及时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工作实际,落实各项措施,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为基础,确定法定公开事项,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扎实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着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四)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五)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沂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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