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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czx/2025-0000001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 发布日期 2025-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地址:沂南县澳柯玛大道与开元路交汇处;邮编:276300;电话:0539-3616276;电子邮箱:ynxjyjc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检验检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官网、公众号多渠道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同时,通过市检测中心微信公众号、沂南首发、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100余条,发布业务动态、检测流程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检测中心依托县政府网站沂南县政策文件库专栏,发布本单位制定的政策文件。构建了严谨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即“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员在完成信息采编后,需率先进行自我审核与校对,再由办公室主任对信息开展二次审核,分管领导进行最终审核,保障上传信息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发挥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严格按照要求对网站专栏进行维护,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积极运用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微信公众号、“沂南首发”APP等多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同时,线下通过中心运营股样品受理窗口、单位公开栏发布信息,确保公开及时、全面。

(五)监督保障

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推进,明确专人专项负责政务公开网站的日常运维工作,保障网站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2024年召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议2次,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将信息发布工作全面纳入绩效评价体系,通过明确的评价标准与激励机制,强化工作人员对信息发布的重视程度与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部分检测技术规范、内部工作流程等信息公开程度有限,公众难以全面了解中心的具体运作情况,影响其获取信息的完整性。

(二)改进情况

梳理中心各项业务涉及的可公开信息,制定详细的公开目录,确保技术规范、工作流程等关键内容按要求逐步对外公开,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县检测中心对照《2024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完善了《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政务公开制度》,定期更新中心工作动态。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增强政民互动交流实效。立足检验检测、计量检定的工作职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为充分倾听企业和群众的声音,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在窗口科室专门设置了意见箱,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意见反馈途径,让他们能够及时表达对服务的看法与建议。同时,积极推动线上线下渠道的有机融合,通过线上平台和线下意见箱的联动互补,全方位畅通企业和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定期对县政府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维护与更新,编制并上传公开指南等信息,以便公众能够更加便捷、清晰地获取政府信息,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4年,中心在政务公开工作上持续发力,多维度强化工作力度。一方面,对公开程序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与优化,明确各环节的执行标准与责任主体,使公开流程更加规范有序。另一方面,着重完善信息审核程序,从信息采集源头到最终发布,实行“三审三校”,全方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与权威性,进而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的整体质量。10月24日,县检测中心以开展“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交流活动,我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农残速测员参加了活动。通过现场参观及农产品抽样业务交流培训,规范抽样流程的同时,也让大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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