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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j1/2025-0000052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分局 发布日期 2025-0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沂南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yinan.gov.cn/)进行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可与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9-3221502。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致力于提升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进而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安排,加强空气质量、国考断面治理、固体废物管理、督察执法和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2024年,我局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9余条,公开公示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数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名单及检查结果等内容。围绕美丽沂南建设,实时发布工作动态和政策信息,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展“系统党建引领,减污降碳协同,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专题访谈,深入解读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方案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战略,有效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受理渠道在申请受理与办理方面,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流程。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动态调整政府信息管理机制,紧密结合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切,及时优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公开栏目设置。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杜绝错敏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严格保密审查程序,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压实审查责任,明确审查范围,严格审查程序,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把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持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及时调整和优化门户网站版面和栏目设置,第一时间发布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水源地水质监测报告等信息。利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微博、抖音短视频、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宣传环境保护信息。

(五)监督保障

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专兼职人员。每年召开会议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形成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办公室协调落实、各科室分工配合的工作格局。2024年我单位召开培训2次,培训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业务负责人员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制度开展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生态环境沂南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在政策解读的质量和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未站在群众角度进行解读。

(二)改进情况

针对政策解读,围绕群众关心关切,深入解读政策核心要点、适用范围及预期效果,采用图文并茂、案例分析等多元化形式,切实提高解读质量和实用性,帮助公众理解政策意图,促进政策的有效执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污染防治工作进展以及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信息,持续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及时发布“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动态,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充分运用宣传展板设置、宣传活动开展等常规方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深度融合,拓展信息传播覆盖面。积极对接融媒体“行风热线”专题节目,系统公开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环境保护知识及典型案例等内容,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保的良好氛围。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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