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jz/2025-0000003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辛集镇 | 发布日期 | 2025-01-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辛集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沂南县辛集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辛集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辛集镇通达路1号;邮编:276303;电话:0539-3541001;电子邮箱:ynxxjzrmzf@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辛集镇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高了政府信息透明度,为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提供了便利。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相关内容,2024年辛集镇依托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6条。其中包括更新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公示行政处罚,回复群众咨询留言,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持续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确保依申请公开高效办理。2024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较上年度相比减少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建立信息公开台账,开展信息清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与时效性。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做到依法依规严格审核政务公开内容,定期安排专人开展信息梳理工作,严格审查是否存在涉密、隐私方面相关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将沂南县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保障机构职能、领导信息、会议公开等栏目。在我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辛集镇政务公开专区,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业务政策,公示服务事项、业务办理制度等,设有专门咨询台,配有1名引导员,向群众提供咨询、引导服务。 (五)监督保障 由党政办牵头,定期对接各站所,对照权责清单,细化工作分工,逐条逐项明确认领责任单位,确定第一责任人。建立政务公开情况检查制度,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政务公开不缺项、漏项。明确政务公开专项负责人2人,组织专题培训会3次,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抓、有专人管、有专人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未在第一时间发布,存在月底集中公开的现象,覆盖面不够广。 (二)改进情况 提高公开频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相关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公开,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二是组织培训,提升能力。适时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采用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把握政务公开的要点、难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定期检查,查漏补缺。建立政务公开情况检查制度,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政务公开不缺项、漏项,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完整。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4年,辛集镇积极探索推广“逢四说事”“围炉夜谈”“妇女共话村庄发展”等村民议事制度,指导各村建立支部书记带队的“议事工作领导小组”。借助此类议事制度的平台,通过各村支部书记的宣传和解读,把相关政策信息的公开下沉到每一位村民,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真正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沂南县辛集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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