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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lj1/2026-0000005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沂南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6-0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南县水利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水利局联系(地址:沂南县澳柯玛大道58号;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1970;电子邮箱:ynxsl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沂南县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水利领域重点任务与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关切,深度融合政务公开与水利业务工作,系统化推进主动公开,构建全流程公开工作体系。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执法信息、通知公告42条,其中行政执法公示信息23条、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河湖保护信息6条、通知公告8条。同时,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5·12防灾减灾日宣传”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进景区、进企业、进学校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全方位公开政务信息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方面,对列入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G205山深线临沂蒙河双堠水库段改建和库周交通工程沂南段农村村民住宅征拆补偿方案》,严格按照全流程挂网公示要求,按序公开草案解读、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以及合法性审查等环节相关内容,切实提升决策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同时,采用文字解读的方式,对该方案进行详细解读,将方案内容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表述,便于公众理解。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5年,我局持续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寄送、归档全流程管理,以标准化、精细化的工作举措,高质高效推进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落实。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与2024年相比数量无变化。

(二)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健全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站所、各科室协同配合,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做好网站内容更新、日常维护等工作。严格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优化网站信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定期开展门户网站自查工作,保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常态化开展网站信息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保密审查程序,杜绝涉密信息外泄,切实筑牢信息安全防线。

(三)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平台建设,严格按照网站的部署要求,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河湖保护、财政预决算等专栏的维护工作,持续拓展信息公开覆盖面,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同时,线下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全方位打造阳光透明的水利服务形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主导,严格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调整,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政务公开业务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对年轻干部职工培训,开展培训2次,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形式单一,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以文字发布为主,图文解读、视频科普等多元化形式运用不足。

(二)改进情况

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针对政策文件解读、水利政策法规宣讲、节水知识科普等公开内容,积极采用图文图解、短视频等直观形式进行呈现。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线下展板宣传、水利小知识抢答等互动活动,多维度、多渠道传递水利领域政策、法规,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信息获取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2025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目标,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聚焦水利领域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持续优化水利政策宣传解读,强化平台建设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同时主动加强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沟通对接,厘清公开依据、公开内容,切实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1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政策集成打包,针对企业精准推送。针对涉水企业、个体户等不同行业服务对象,开展优化水利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定期开展政策宣讲活动,提供政策咨询、普及以及用水指导等服务,实现涉水法律法规精准推送。同时利用企业宣传栏、超市大屏等载体公示宣传,扩大政策知晓率。

二是线上线下协同用力,扩大政策覆盖率。线上,借助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涉水领域的重要政策、法律法规和起草的重要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线下,组织开展水利法治集中宣传,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主题,组织开展水利法治集中宣传活动,增强水利普法工作的实效。

三是加强水法治文化建设,搭建普法宣传阵地。将水利普法与水行政执法、业务管理相融合,搭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普法宣传阵地。在水库、拦河闸坝、主干河道及其他水利工程等场所设置宣传栏,结合水利工程功能解读涉水安全、水资源管理等法规,将水法治文化融入公众日常生活,提升全社会水法治意识,推动水资源节约安全利用。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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