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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jj1/2026-0000006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沂南县朝阳路11号;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1406;电子邮箱:ynxaqscjdgl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遵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聚焦“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强化服务效能”核心目标,持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紧扣公众核心需求,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为主线,全方位拓宽主动公开范围。依托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监督检查、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100余条。同时,及时公开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规划计划、建议提案等基础性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持续畅通现场申请、信函申请、网络申请等多元化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审核、答复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时限与标准,确保渠道畅通、响应及时。2025年,共接收公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较2024年增加1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沂南县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内容、时限和责任主体,使公开工作清单化、规范化。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定期自查清理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合规、无失泄密风险。采用第三方监测与人工自查结合的方式,及时清理失效信息、更正错敏词汇。

(四)平台建设方面

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持续优化县政府网站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专栏设置,依托“安全沂南”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文件、科普知识等信息920条,打造权威高效的信息传播阵地。拓展线下公开渠道,通过局机关信息公开栏、政府开放日等方式,常态化宣传应急预案、预警提示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高效推进。同时,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明确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学习,重点解读政务公开最新规范要求、工作流程及常见问题,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为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质效有待优化,解读内容多停留在条文表面,缺乏对政策背景、实施细节及实操指引的深度阐释,具象化、通俗化表达不足。

二是政务公开专业化能力存在短板,部分工作人员对公开范围的把握不够精准,信息分类梳理、平台运维管理等专业技能有待提升,影响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政策解读内涵与形式。强化政策解读工作指引,注重内容实质性解读,准确传递政策精神和实施意图,更好地发挥政策解读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增强政策透明度和公众理解力。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专业化建设。开展专题培训与实操演练,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并邀请业务专家现场指导。同时,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与复盘,核查信息分类、保密审查、公开时限等情况,推动公开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沂政办字〔2025〕15号关于印发〈2025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照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规范主动公开机制,优化主动公开机制,及时公开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政策法规及工作动态,明确公开时限与责任。

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对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政策同步开展多形式解读,通过图文解读等方式增强公众理解。加强公众参与,结合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倾听公众意见,深化政民互动。

三是加强依申请公开管理,严格执行受理、审查、答复程序,确保依法依规办理。

四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成效,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为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提升传播效能。积极拓展新媒体阵地,构建以县政府网站为核心、微信公众号为延伸的“多元化”传播矩阵。坚持“分众化”传播策略,根据不同平台受众特点定制发布内容,实现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与应急管理信息的广泛覆盖与精准推送。

二是深化政民互动,提升公开实效。依托“政府开放日”活动,有机融合防灾减灾科普宣传,邀请群众参与应急局日常工作,直观了解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增强了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是丰富解读形式,提高政策温度。摒弃单一的文字解读模式,推行“文字+图片”的立体化解读方式,将晦涩的政策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科普知识”,让政策解读更接地气、更入人心。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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