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nyj/2026-00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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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沂南县澳柯玛大道109号;邮编:276300;电话:0539-3255411;电子邮箱:ynxny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沂南县农业农村局围绕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强化涉农政策信息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注重提升信息发布的规范性、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服务效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98条,主要包括领导信息、机构信息、财政预决算、强农惠农政策、农业技术指导、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和分配情况、政策解读等内容。分类发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果、行政执法信息等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要求,持续完善和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与2024年相比数量保持一致,均依法按期予以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信息发布前同步开展保密性和合规性审核,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自查清理,及时整改错敏信息,防范信息公开风险。结合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对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梳理,明确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集中、规范公开本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提升信息查阅便利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对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重点政策信息,统一公开要素和展示格式,集成政策文件、申报条件、办理流程和结果公示等内容,减少信息分散和重复查询。同步强化“i沂南”“沂南首发”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发布机制,提升涉农政策信息公开的一致性和权威性,扩大政策知晓范围。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结合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细化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全年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政府开放日1次,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学习交流,增强干部职工公开意识与业务能力,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信息审核机制执行不够严格,存在引用过时法律法规、内容发布后反复修改、出现文字错误等问题,影响信息权威性。 (二)改进情况 严控审核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度,认真贯彻落实《2025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明确工作要点任务,推进粮食产能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数字乡村建设等等方面信息公开,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工作。重点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有效办理,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完善配套制度,畅通受理渠道,制定答复文书模版,提升答复质量。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14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5年,以“走进乡村振兴,了解乡村振兴,共建共享美好生活”为主题举办了“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返乡创业青年、村民代表等实地参观办公区域、现场观摩平台操作流程,并召开政策讲堂和座谈交流,汇报解读2025年度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通过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公众参与和回应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服务质效。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沂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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