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shz/2026-0000003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双堠镇 | 发布日期 | 2026-01-28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双堠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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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双堠镇人民政府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双堠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沂南县双堠镇顺昌路2号;邮编:276312;电话:0539-3711001;电子邮箱:shd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沂南县双堠镇人民政府聚焦群众关切的民生领域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推进信息依法依规公开,严把发布时效、渠道畅通与内容精准三道关口,以政务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夯实基层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围绕中心工作与群众关切,双堠镇人民政府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5余条。既涵盖组织架构与职能、领导信息,也涉及重点民生领域,强化了对关键事务的监督管理,旨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5年,我镇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受理、审核、办理、答复闭环机制,确保程序严谨规范。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数量与上年相比减少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5年,我镇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牢固坚守“谁制作、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工作原则与“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保密底线,认真审核全部拟公开信息,审核通过后予以发布。同时,对已发布信息开展常态化校验和清理,精准排查错漏问题,清理各类不当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维护,网站后台统一管理、统一发布。充分运用县政府门户网站、镇村宣传栏、宣传横幅等线上线下媒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确保组织架构健全、工作衔接顺畅。同时,定期组织人员开展专题培训1次,培训内容紧密围绕主动公开标准、保密知识等环节展开,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公开渠道“线上热、线下冷”,过度依赖县政府门户网站,对不熟悉智能手机的群众可及性差。 (二)改进情况 推行“线上信息+线下网格”融合服务模式,在保持线上渠道同时,定期利用乡村广播、村民代表会议、网格员上门等途径进行政策的口头传达与解读,确保信息触达无智能手机的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双堠镇贯彻落实《2025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结合本镇实际,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目标,聚焦重点领域,优化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在主动公开机制上,不断动态更新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依申请公开办理上,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核、答复等流程,严格落实全流程闭环管理。在政府信息管理上,安排专人维护、专人审核、专人发布,不定期开展信息错漏问题排查整改,及时纠偏补漏,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1件,办复率100%。已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5年,双堠镇立足工作实际,推行“网格化+政务公开”工作法。将政务公开工作深度嵌入综治网格化管理体系,由网格员兼任“政务公开信息员”,对网格员进行系统性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使其成为“政策明白人”和“公开宣传员”,定期通过上门走访等方式,将政策信息精准送达每家每户。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沂南县双堠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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