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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tz/2026-0000002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沂南县湖头镇 发布日期 2026-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湖头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南县湖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湖头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沂南县湖头镇昌平路1号;邮编:276302;电话:0539-3881001;电子邮箱:ynxhtzrmzf@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镇全面落实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不断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度,我镇坚持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及时、高效、透明公开,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镇共主动公开信息44条,公开内容包括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乡镇文件、重点工作等信息,更新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本年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数量与2024年相比,增加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持续强化常态化机制建设,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的管理体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通过动态维护与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与时效性。同时,工作中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将保密审查程序深度嵌入信息发布全流程,全面落实“三审三校”与安全责任制,坚决防范失泄密风险。

(四)平台建设方面

着力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体系,以维护好县政府网站专栏作为线上公开主阵地,定期更新内容、优化栏目。同时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确保权威信息准确及时传播。线下持续完善便民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体验区功能,并指导各村(居)规范设置与维护实体公开栏,丰富公开形式,实现线上与线下渠道协同发力,切实提升信息到达率与公众参与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和基础支撑,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并充实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负责、专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人员与经费方面给予稳定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着力提升业务人员专业能力和操作水平。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部分村居在政务公开中仍存在具体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公开内容要素时有缺失,如惠民政策执行标准、村级财务收支明细、项目进展关键节点等信息未完整呈现;公开栏目分类较为混乱,党务、村务、财务等信息未按主题清晰分区,导致群众查询不便;信息更新不及时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动态类信息如重点工作进展、月度收支报表等存在滞后公开。

(二)改进情况

一是制定并印发《村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与填写规范》,明确各类信息的必备要素、公开格式与更新频率,为村居提供统一操作模板。二是将村级政务公开纳入全镇季度督查与年度评议,建立“镇督查+村自查”双线检查机制,每季度公开各村居公开情况。三是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重点讲解信息分类方法、内容采集要点与平台操作流程,并计划每半年举办一次村级信息员实操轮训,持续提升队伍专业能力,确保村级公开工作规范、及时、可持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度,我镇依据《2025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优化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对照目录调整优化公开栏目,同时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二是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丰富解读形式,同步加强政策文件库建设与管理;三是加大政策公开力度,特别是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优化政策点对点推送,确保政策直达企业、直达群众,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四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开展专项能力培训、总结宣传创新案例等方式,不断强化工作监督与队伍保障,确保各项要点任务落地见效并持续深化。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5年度,我镇积极探索丰富基层政务公开模式,着力提升公开质效与公众参与体验。一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认真对标省市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二是推动政策解读本土化多样化。突破传统文字形式,针对医疗保险等重点政策,拍摄了短片,通过场景模拟与方言讲解,让政策直观易懂、更接地气,并通过微信朋友圈、视频号和村级微信群进行定向推送,实现“政策找人”。三是实现政民互动常态化长效化。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并且联合各单位到集市开展宪法进课堂、进企业、进大集系列活动,面对面政策讲解和答疑,帮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用足政策。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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