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gxj/2026-0000010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6-01-2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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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沂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沂南县人民路38号;邮编:276300;电话:0539-3221769;电子邮箱:sdynwh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文旅事业发展重点,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服务,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促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本局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余条,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其中,围绕《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与开放信息、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情况等。在政策解读方面,注重提质增效,对发布的《沂南县2025年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实施方案》,采用“文字解读+图文解读+专家解读”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提升了政策知晓度和落地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本年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各环节流程,完善登记、审核、办理、归档制度,确保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回应公众信息需求。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较往年无数量变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在2024年版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基础上,结合机构职能调整和业务变化,对目录进行了动态更新完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和“三审三校”要求,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同时,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定期清理过期或失效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5年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强化县政府网站作为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优化专栏设置。加强“沂南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矩阵建设与管理,全年累计发布短视频580条、图文1080篇,涵盖景区推介、非遗展示、美食探寻、节庆活动等多元主题,全方位展现沂南文旅资源魅力。传播热度持续攀升,全年发布浏览量破百万视频3条,全年视频总浏览量超1200万,抖音“沂南文旅之声”话题播放量达2.2亿次,沂南县入选抖音生活服务・2025年好客山东“超出彩”宝藏小城榜单TOP10,进一步提升县域文旅品牌知名度。积极探索线下公开渠道建设,结合“政府开放日”活动,组织市民代表走进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现场了解非遗传承、拓片体验等传统文化,现场了解文旅工作,增强互动体验。 (五)监督保障方面 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年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1次,重点培训《条例》新要求、平台操作、依申请办理规范等内容,参训人员覆盖各科室业务骨干,有效提升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用于业务培训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部分信息公开仍停留在结果公示层面,对决策背景、执行过程、效果评估等环节的公开不够充分,公众对文旅项目、政策制定过程的参与感和监督感有待提升。 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落地需深化,在指导下属单位、公共文化场馆落实政务公开要求方面,标准不够统一,规范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内涵。将更加注重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梳理和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范畴,探索更加生动、多样的信息呈现和解读形式,着力提升公开信息的可用性和实用性。 二是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将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内部培训和业务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积极配合上级做好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根据《2025年沂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是优化主动公开机制,调整主动公开事项录入,促进公开工作与文旅工作相融合,用好新媒体传播矩阵,多方位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围绕文旅消费方面的配套措施进行宣传推广,出台《沂南县2025年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实施方案》《关于深化融合赋能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文旅消费的行动方案》,助力县域经济繁荣发展。三是围绕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主动公开文化惠民活动安排、场馆开放时间调整等信息。四是强化文旅市场监管与服务,持续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等信息公开,营造透明营商环境。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12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5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一是尝试开展政府开放日与图书馆、博物馆特色活动相结合,不仅能让市民朋友们在参观中感受中国传统文化,更能与文旅工作者进行面对面交流,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针对《沂南县2025年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实施方案》,创新性以一线文旅工作者视角进行解读,提升了解读的专业性和传播效果。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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