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xrmzf/2018-00038526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5-03-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水土保持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县水保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水保工作发展的重要内容,始终坚持便民、及时、准确的原则,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完善了《沂南县水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政府信息目录更新备案工作,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强化领导,健全制度,完善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确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水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同时,设兼职政务信息员二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为全面公开、主动公开、规范公开奠定了基础。 二是突出重点,完善内容。围绕本局业务工作和县里中心工作,紧贴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局机构设置、工作职责、领导工作分工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治理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等各项业务工作。 三是 建章立制,健全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县水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是搭建平台,畅通渠道。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畅通了信息服务渠道,积极做好县政府政务信息网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对《条例》及县政府有关规定、政府信息的编写等进行了集中系统的学习,明确了工作要求,提高了大家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占8%,政策法规类11条,占46%,业务工作类7条,占30%,规划计划类2条,占8 %,招标采购信息2条,占8%,均属于网上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没有受理一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比较单一,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尚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改进措施:一是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继续全力维护好沂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办公自动化政务网,充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二是完善相关制度,落实责任,强化培训,提高单位政务信息员素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不断促进办公信息化建设,增强与群众的互动沟通服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府形象。三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开方式,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社会,有针对性开展工作,重点推进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2015年,我们将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水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努力开创水保事业新局面。 二○一五年一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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